举报指南

监督举报

一、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什么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请依照法律法规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或其他信访方式向有权受理的单位提出。

三、受理方式

1.举报电话:0556-5300053

2.举报邮箱:jiwei@aqnu.edu.cn

3.来信地址:安庆市宜秀区集贤北路1318号 安庆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收(邮政编码:246133)。

4.接待地址: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南406室。

接待时间:每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来访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便于进行实名举报登记。

四、如何书写举报信?

1.被举报人(单位)信息

被反映人姓名、单位、地区、职务等信息。

2.反映的主要问题

每个违纪事项分段书写,写明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纪事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涉及违纪金额等等。

3.附件信息

举报信附有证据材料、照片或包含录音、视频等证据材料的光盘、U盘、存储卡的,应列明附件内容。

五、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

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的检举控告,依规优先办理。

版权所有:安庆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6-5300053  

联系地址: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   邮政编码:246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