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职能部门、直属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要求,现就“双节”期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教育和提醒
“节点”就是“考点”。各单位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通过会议、短信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
二、严明纪律规矩
节日期间,严禁违规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收送公款支付或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茶叶等礼品礼金和土特产,以及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今后个人购买烟酒不得以单位名义开具发票。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敢抓敢管,善抓善管,严抓严管,常管常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校纪检部门将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畅通举报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师生员工反映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优先查处,快查快办,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监督电话:5300222
监督邮箱:jiwei@aqnu.edu.cn
特此通知
中共安庆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