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开学初工作督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3-02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职能部门、直属单位:

为督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开学初工作安排,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开展一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开学初工作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工作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职能部门、直属单位。

二、督查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重点督查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一把手”坚守岗位、领导班子成员靠前指挥等方面情况。

(二)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重点督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文件精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担当作为、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

(三)强化防控措施情况。重点督查校门管控、体温测量、防疫物资调配、隔离措施落实、医护人员培训、重点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外地师生返校审批、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从湖北等疫情严重地点返校师生的管理措施等方面情况。

(四)落实包保责任制情况。重点督查入户排查、返宜返校人员管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等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统筹教育教学情况。重点督查制定延期开学工作方案,开展线上教学,严格教学管理,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卫生健康教育、法治教育和生命教育等方面情况。

(六)行政管理工作情况。重点督查开学初行政管理人员逐步恢复上班和落实工作任务,以及基建与后勤管理工作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等情况。

三、督查时间及方式

3月初,督查组将采取网上查看新闻、文件、台账和各单位报送的资料,电话访谈相关责任人,随机电话访谈师生,实地督查等方式,对各工作组和各学院、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疫情防控及开学有关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四、有关要求

1.各工作组和各单位要全面梳理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成效及不足,掌握本单位开学初教学与管理工作具体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有关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请各单位及时进行自查,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自查情况表》(见附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签字后,于3月10日前报送至纪委办窦玲玲处QQ:364497750。

2.本次督查着眼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各工作组和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向督查组及时反馈疫情防控和开学初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

3.督查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防控不力、漏报瞒报、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和疫情防控过程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及对开学初教学与管理有关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自查情况表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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