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决议

作者: 时间:2012-10-11 点击数:

   

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决议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09119日在合肥举行。出席会议的省纪委委员42人,列席202人。
  省纪委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了2008年工作,研究部署了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省委书记王金山出席全会第二次大会并作重要讲话。全会审议通过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春良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开创我省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一致认为,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特别是胡锦涛同志关于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深刻论述,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真学习了王金山同志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强调正确把握当前反腐倡廉形势,全面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进一步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体现了中央精神,又切合我省实际,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和针对性,对于深入推进我省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全会充分肯定了2008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全会提出,2009年,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抓好中央《工作规划》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着力加强对中央和省关于推动科学发展、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我省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更好地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服务。
  第一,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切实加强对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始终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着重抓好对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特别是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以及抗震救灾对口援建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继续加强对实施“861”行动计划、28项民生工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进一步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推动政治生态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出国()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的问题。继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效能监察。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
  第三,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测试制度。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参与非法集资等行为。(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4)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分子。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以及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等方面的案件。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及其亲属和特定关系人非法所得的追缴力度。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保障党员干部合法权益。加大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力度,坚持办案双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巩固和扩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成果,加强对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第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加强对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涉农负担中的突出问题。继续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做好投诉受理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投诉的问题。
  第六,巩固和发展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成果,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坚持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务政务事务厂务村务公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等重点领域和内容,继续推进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反馈工作,健全完善制度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坚持把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强化监管惩处结合起来,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认真治理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山资源开发、金融、司法领域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干部人事、行政审批、财税和投资体制、国有企业等方面的改革。
  第七,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促使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扩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工作试点范围。加强对省辖市、省直单位、高等学校、省属重要骨干企业的巡视工作。完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制度。健全非派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责。
  第八,着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加强对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重大原则、各项制度、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大力推广惠农资金管理一线实制度。坚决查处和纠正侵害农民物质利益、民主权利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广和完善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制定实施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管理的意见。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七项要求。健全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高等院校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来谋划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坚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全过程,坚持按照全面协调的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方法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坚持以争当党的忠诚卫士、争做群众的贴心人,创建服务科学发展、促进安徽崛起先进机关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反腐倡廉工作全过程。
  全会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扎实开展。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反腐倡廉建设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大责任考核和追究力度,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严肃追究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坚持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巩固和发展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求真务实,锐意开拓进取,扎实做好工作,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努力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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