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医科大学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马仲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仲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毫无纪法观念,对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收费管理不规范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将手中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收受礼金,违规兼职取酬,调动工作后仍在原单位领取高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生活作风腐化,造成不良影响。
马仲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马仲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