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网络视频方式,对皖南医学院原督导员张光平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光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4年期间,张光平利用其担任芜湖市规划局局长、芜湖市马塘区区委书记、皖南医学院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项目规划审批、设计项目承接、工程建设、贷款融资等方面提供帮助。2002年至2019年,张光平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9.2378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光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巨大,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张光平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有坦白情节、案发后已退缴赃款100万元,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张光平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蚌埠市中院把学习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利用视频系统,集中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县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