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徽州区林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志明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作者:纪委办公室 时间:2017-09-26 点击数:
日前,经中共徽州区委批准,徽州区纪委对区林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志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志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购物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志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志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