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教育乱收费透视
尽管有关部门对高校乱收费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但仍有不少高校铤而走险,手段越来越隐蔽。四川省最近查处的成都理工大学假手他人违规收取高额“专升本”费,即是其中典型案例。人们不禁深思:高校乱收费屡禁不止的根源何在?
今年参加“专升本”考试成绩合格并且被成都理工大学录取的44名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四川建院)学生,被迫“自愿捐资”1.5万元至2.5万元不等,并且缴了这笔钱后没有收到任何收据或发票。成都理工大学今年收取“专升本”费,采取了不同于往年的方式:一方面由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代收,另一方面对外界宣称这与它没有任何关系。有人评价说,在国家明令禁止高校收取“专升本”费的今年,成都理工大学此招可谓聪明至极:风险属于别人,收益归于自己。
今年6月初,原四川建院某系2003级学生李勇等参加了成都理工大学的“专升本”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均在录取之列;但7月底四川建院通知他们必须缴纳一笔费用才能领取录取通知书,费用不等,第一批录取的缴1.5万元,第二批录取的缴2万元,而第三批录取的缴2.5万元。只有考试第一名才能免缴这笔钱。李勇正好在第一批录取之列,共缴了1.5万元现金。7月29日,学校招分处打来电话说“缴1.5万元就可以领录取通知书”,李勇等人就在8月17日下午到学校财务处缴清了这笔钱。缴费前他们在学校老师的授意下曾写了一份《申请书》,大意是“自愿捐资给学校购买教学仪器设备”。“必须得写这份《申请书》,不然学校就不让你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或者不给你发录取通知书。”李勇说。
原四川建院某系2003级学生童全全说:“我缴纳的钱是从福建老家直接转到学校提供的一个帐户上的。很奇怪,这个帐户是一个私人帐户。我问过其他很多同学,他们都说不认识这个帐户的主人陈勇。听学校招生分配处的老师说,这些钱的最终去向是成都理工大学,与往年不一样的是,今年这笔费用是由四川建院代收。”
为了证实代收这一点,记者对四川建院招生分配处进行了暗访。该校招生分配处的一位女工作人员明确地说:这笔“专升本”费是代成都理工大学收取的。但记者在采访四川建院和成都理工大学有关负责人时,他们竟异口同声地否认真正乱收费的是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建院副院长鲁亚平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逻辑明显混乱:“乱收‘专升本’费的不是成都理工大学。我们学校只是代收……这是陈勇的个人行为。至于那个户主名叫陈勇的帐号的来历,我也搞不清楚,那个帐号可能是某个学生的。”成都理工大学教务处副处长龚灏也说:“我们不清楚这件事,这只是四川建院的行为,与我们成都理工大学无关。”
尽管死不认帐,但四川省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很快查清了事件真相:在四川建院“专升本”风波中,乱收费的真正主体是成都理工大学。目前,已责成有关高校作出深刻检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记者了解到,这些“专升本”学生大多品学兼优,其中很多来自贫困家庭,这笔数额较大的“专升本”费给其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被迫缴纳高额“专升本”费的每一个贫困生背后,都有一个令人心酸的故事。
乐精明(来自湖南省永州农村家庭):我所缴纳的2万元“专升本”费中有一大半是家里向别人借的。年迈体弱的父母先只给我寄来1.3万元钱,隔了好几天,才把剩下的7000元钱寄出来。家里已经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卖了。父母亲年纪大了,出去打不了工。妹妹前年初中毕业就辍学到广东打工,因为家里供不起。
李军(来自山东省菏泽农村家庭):我缴纳的1.5万元钱,全是刚参加工作1年的哥哥给的。我在家是老二,下面还有两个弟弟。家里很穷,几间破瓦房里啥东西也没有。哥哥负担了我们3个弟弟全部的学费和生活费,大弟弟读高一,小弟弟读初二,我读大学第一年就花了9000元钱。哥哥为此花完了所有的工资收入。今年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专升本”,但费用太高,我知道这1.5万元对刚参加工作工资不高的哥哥,绝对是一笔天文数字,我打算不念了。哥哥说:你念吧,升本毕业后挣的不只这1.5万元钱,当哥的再苦再累也要供你念完大学。当时,我在电话里哭了。
向明(来自四川省达州山区):我在班上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如果参加“专升本”考试,成绩应该没多大问题;但我家穷,拿不出那么多钱,于是只好放弃。像我这种缴不起那笔昂贵的“专升本”费而放弃考试的同学,还有很多。
成都理工大学违规收取“专升本”费的,并不仅仅限于四川建院的学生。今年,其它某些高校同样在犯与成都理工大学类似的错误,唯一的区别在于,它们侥幸躲过了查处。高校乱收费,几乎每年都在提及,但几乎每年都是旧事重提。其深层原因何在?
龚灏:高校经费相当紧张,我校从部属院校转为省属院校后,光财政投入一年就减少了好几千万元。近年来高校扩招很快,使得教学资源几近枯竭。
四川省教育厅监察处处长周明远:高校经费紧张是客观事实,但这并不能成为乱收费的理由。特别是今年国家明令禁止任何高校收取“专升本”费,本应该令行禁止,不得越雷池半步。
四川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阎嘉:学生缴纳这笔钱后没有收到任何收据或发票,这是违反财务纪律的。可以肯定,这笔钱是在账外流通的,缺乏正常的财务监督。而一笔缺乏有效监管的资金,是很难保证其安全性的。事实上,高校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往往就是在乱收费的资金上下手的。帐外帐巨额资金的诱惑,反过来进一步促使高校继续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