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暑期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7-12 点击数: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积极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精神,推动做好暑期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会议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对暑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

1.暑期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情况:是否高度重视暑期疫情防控工作,是否及时传达学习学校《2022 年暑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暑期留校学生服务与管理工作通知,是否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2.师生出行管理情况:是否掌握离校(安庆市区)师生行踪,做到师生信息底数清、情况明、行程可追踪;教职工离开安庆市区是否报本学院(部门)主要领导审批和备案。

3.留校学生外出管理情况:留校学生是否按照“可出校,不离宜”的原则,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外出学生是否按照规定程序签到、报批。

4.返宜返校人员管理情况:对近 7 天有省外、省内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返宜返校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批备案,是否落实属地相关防控措施;是否有未经审批而自行返宜返校的师生。

5.核酸检测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应检尽检、不漏一人”的原则,及时组织在校师生、住户和工地、食堂、超市、物业从严人员准时参加核酸检测;是否及时将核酸检测情况报送学校疫情防控办。

6.校门出入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校园出入登记制度;所有人员入校时是否严格落实核验身份、扫码测温、“两码”联查等管理规定。

7.大型活动举办情况:是否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组织谁负责”原则,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同意后举办大型活动。

8.值班值守情况:是否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

9.落实“日报告、零报告”情况:是否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是否通过学校疫情防控 QQ 联络群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工作。 

二、督查时间

2022年7月18日至22日。

三、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工作组组成部门全面梳理暑期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成效及不足,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含前期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三部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签字盖章后,于7月15日(星期五)报送纪委办(行政楼南408室,联系电话:18900560578)。纪委办将会同党委组织部、校医院在此基础上 进行督导检查,并视情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督导组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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