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综合督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24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学党史、抓整改、正作风,推深做实学校年度党建和发展重点工作,促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校党委要求,学校成立督查组,将于近期开展一次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6日-9日,具体安排请各院级党组织、有关单位与督查组联系对接。

二、督查内容

1.党史学习教育,包括动员部署、方案制定、学习教育、研讨交流、实践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等情况。

2.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包括动员部署、计划制定、学习研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家风建设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

3.省委巡视整改和中央巡视安徽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如工作计划制定、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阵地管理等情况。

5.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包括学习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制定工作计划、学习案例通报、日常提醒教育、换届纪律教育、支持纪检委员履职、制度建设与风险防控等情况。

6.党建工作,包括民主集中制执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建责任制落实等情况。

7.学校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包括“双一流”建设、学科建设、高层次人才引培、毕业生就业等。

三、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采取查看资料、实地调研、座谈走访等方式进行,坚持问题导向、目的导向和效果导向,直奔主题。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级党组织和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高度重视常态化规范化综合督查工作(预计每月1次),对照督查内容,认真梳理和总结相关工作,及时查缺补漏,切实提升党建和发展各项工作水平。

2.各院级党组织和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认真填写《2021年4月综合督查记录表》,提交督查组审核确认,对存在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督查组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如实记录督查情况,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3.按照要求,及时形成综合督查报告,提交学校有关会议审议后进行通报,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执行的监督和问责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督查工作分组安排表

       2.2021年4月综合督查记录表(三份)

 

                                              中共安庆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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