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庆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院纪字〔2015〕1号
关于加强2015年春节党员干部厉行节约廉洁自律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学院、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等有关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办发电〔2014〕50号)精神,防止“四风”反弹,杜绝“节日腐败”,根据校党委要求,现就加强2015年春节党员干部厉行节约、廉洁自律有关工作提出以下“八个严禁”要求:
一、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花卉等年货节礼;
二、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三、严禁公车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四、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五、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开会奢侈浪费;
六、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七、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
八、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黄、赌、毒和封建迷信等活动。
各级党组织、各学院、各直属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认真执行“八项规定”,自觉遵守“八个严禁”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弘扬新风正气。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讲纪律、守规矩。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特此通知
中共安庆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