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组织拟提拔正处级干部廉政法规知识考试
作者:窦玲玲 时间:2018-05-07 点击数:
5月4日下午,校纪委对14名拟提拔正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学校党委书记许继荣,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胡腊香,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戴卫义等到场巡考。
本次廉政法规知识考试主要考察干部学习掌握党章和相关廉政法规情况及具体贯彻执行能力。考试前,校纪委专门印制、发放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及重要廉政法规选编》,组织拟提拔干部认真学习。考试结束后,校纪委办公室及时组织阅卷,14名拟提拔正处级领导干部均顺利通过考试。
2018年1月,学校制定、实施了《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暂行办法》,提出“凡提必考”原则,即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前必须参加廉政法规知识考试,成绩合格才能任职,考试成绩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本次考试是《暂行办法》印发后进行的第一次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明责知规,对标履职,拉高道德标杆,坚守纪律底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