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纪委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发出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2-10 点击数:

2月7日,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定位,突出监督重点,讲究监督方法,提高监督实效,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通知要求,要切实抓好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的跟进监督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区本系统疫情防控政策和措施,紧扣同级党委具体工作安排,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主动、有力有序地开展监督检查,并督促有关部门恪尽职守,积极担当作为,发现问题及时提醒,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要督促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切实担起疫情防控工作政治责任,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压紧压实相关部门的主管监管责任,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要积极参加本地区本部门组织的督导检查活动,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地见效。

通知强调,要切实抓好督导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工作,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能定位,紧盯疫情防控的重要工作和重要环节,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抓好日常督导检查中发现问题尤其是落实“八严八控”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整改不力、虚以应付等典型问题及时查处并通报曝光。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驻在或综合监督单位认真整改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督促有关疫情防控职能部门,强化问题导向,做到科学防治、精准施治。

通知要求,要切实抓好疫情防控信访举报的督促办理工作,认真执行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要求,畅通来电、来信、网络等信访举报渠道,建立专门台账,即收即办,实时检查掌握每一件转送件的办理轨迹,对群众实名举报反映要及时反馈办理结果,确保群众信访件高质量办结。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事项,要及时转有关部门处置,并跟踪问效。要注重做好对疫情防控指挥部等移交群众信访反映问题的督促办理工作,对涉及“六个聚焦”和“八严八控”问题的信访举报,要跟踪督办,督促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强调,要把反对和纠治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当前强化监督的重要任务,紧盯思想重视不够、群防群治措施落实不够有力、物资配送不够及时顺畅、市场供应短缺和监管不到位、隔离措施和救助救治不够及时有效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坚决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安排部署贯彻落实。要坚决纠正在疫情防控中搞表格“留痕”显政绩、推责任等问题,保障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要坚决查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等问题,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和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情节严重的还要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对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惩处;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把是否有利于激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形成凝心聚力、众志成城的防控合力作为重要标准,既要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也要加强思想教育,督促其将功补过,放下思想包袱,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作为、扎实工作、作出贡献。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实深细作风落实到监督工作每一项环节中,以优良作风保障监督工作提质增效。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监督,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具体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要进一步把准职能定位,全力支持配合各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稳妥把握处理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疫情防控监督和其他工作的关系,加强对相关地方、部门、单位以及公职人员履职尽责、秉公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代替职能部门参与疫情防控业务工作。要进一步做到履职到位,坚持效果导向,灵活采用多种方式了解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做到有力、有序、有效、精准监督。各级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把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紧紧抓在手中,科学整合机关内部监督资源,建立协同联动的监督工作机制,以监督工作的实际成效,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法监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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