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这9名干部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被处分

作者:纪委办公室 时间:2019-04-09 点击数:

蚌埠:通报三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一、固镇县任桥镇马圩村党支部书记刘晓在危房改造项目中失职失责问题。2014年,马圩村村民刘某文户获批为危房改造重建户,后其仅进行修缮未重建新房,却按照重建标准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多领取资金4000元。期间,村党支部书记刘晓在知情的情况下既未向上级报告,也未追缴超标补助款,工作存在失职失责。2018年11月,刘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五河县小溪镇路李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杜建军在申报危房改造项目中违规操作问题。2015年,杜建军违规将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杜某会、陈某举2户以“其他贫困户”的名义上报为危房改造对象,并以异地重建的方式进行危房改造;同年12月,上述2户分别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10000元。2018年11月,杜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怀远县双桥集镇杨集村党总支原委员兼报账员年四中在办理五保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2年5月,年四中在未经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的情况下,擅自编写虚假材料、伪造签名为不符合五保条件的村民年某鹏申请五保并获批。2012年9月至2018年4月,年某鹏违规领取五保金计16646.8元。2018年12月,年四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蚌埠市纪委监委)

芜湖:通报二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一、无为县牛埠镇东湖村党总支原书记朱乃平在精准识贫中不严不实、优亲厚友问题。2008年至2018年,朱乃平利用其担任村主要负责人的便利,违规为本人及其他村干部亲属办理低保,将不符合条件的亲属认定为贫困户并享受扶贫政策,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实效。2018年10月,朱乃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南陵县籍山镇长乐村村委会原主任汪长青在危房改造审核中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汪长青在负责危房改造审核把关过程中,工作不严不实,未认真审核把关,致使不符合条件的熊某某户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资金2万元。2018年12月,汪长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芜湖市纪委监委)

铜陵:通报二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一、枞阳县浮山镇太平村党总支副书记柏祥花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严重失职问题。2017年3月,浮山镇太平村农户徐某某在隐瞒已有楼房的实际情形下,以三间老旧砖木平房名义向联系包保村干柏祥花提出危房改造申请。柏祥花未经详细调查核实,就替该户填写了危房改造申请资料,后将资料提交到村镇申请危房改造项目,致使该户违规获取危房改造资金25000元。2018年5月,柏祥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铜陵郊区桥南办事处铜山社区党总支副书记潘新强不认真履行防火职责问题。2018年4月3日,潘新强作为铜山社区五、六组清明防火监控点负责人,未按规定及时到点值守,也未安排部署监控点的防控工作,导致火情发生时,未能及时发现并上报,延误了扑救工作,造成山场过火面积约20亩。2018年12月,潘新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铜陵市纪委监委)

利辛:通报二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一、利辛县经济开发区第二工委书记林翠翠不正确履职致使市长热线回复不实问题。2017年2月至今,江某某在耕地中违规建房出售,村民多次拨打市长热线举报反映此事。林翠翠调查不认真、不细致,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对市长热线回复工作把关不严格,不负责任,造成多次市长热线回复不实。2018年10月,林翠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利辛县望疃镇桥西村党支部副书记张献林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职、乱作为问题。2017年,张献林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职、乱作为,为集中供养五保户张某某违规办理危房改造手续,致使张某某享受了不该享受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5万元。2018年6月,张献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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