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党员干部中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测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0-25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职能部门、直属单位:

为抓好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切实强化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近日,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测试的通知》,要求利用“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条例》在线学习测试活动。现就我校测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测试对象

全校在职在编党员干部,各学院在编专职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全体在编人员。

二、学习测试内容

《条例》原文及相关释义、学习问答。

三、学习测试方式

学习测试对象可通过访问安徽纪检监察网站、手机站或下载“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关注使用“安徽纪检监察”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扫描二维码,或手机、电脑输入网址等方式,进入“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根据页面提示以真实信息完成注册后进行学习测试(具体操作见附件)。

点击“在线学习”按钮进行学习,点击“在线测试”按钮,进入测试环境,测试页面将随机组织出20道选择题,答题结束自动生成成绩,60分为测试合格;如未通过,可选择重新答题,直至合格为止。答题成绩自动计入平台“我的成绩”中。今年12月10日前,每位学习测试对象至少要参加并通过1次以上在线测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牢抓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学习测试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要抓住《条例》学习测试的契机,用好“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开展党纪法规常态化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要确保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注册率为100%,测试合格率不低于80%。

(二)精心组织,加强督查。各单位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专人负责,确保《条例》学习测试工作落到实处。学校纪委办公室将登录“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后台,对各单位党员干部学习测试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学习测试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考核范围。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使用说明

 

                     中共安庆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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