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庆师范学院“正风肃纪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7-01 点击数:

   

关于印发《安庆师范学院“正风肃纪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学院、各直属单位:

《安庆师范学院“正风肃纪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中共安庆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31日

 

  安庆师范学院“正风肃纪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纪工委《关于在省属高校开展“正风肃纪、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教工委〔2015〕11号)要求,学校决定于3月中旬至7月中旬,扎实开展“正风肃纪、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书记张宝顺和省委副书记李锦斌对全省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批示,进一步加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规定的执行力度,深入整治“四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发展环境,为建设应用性突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提供有力保证。

二、排查内容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皖教工委〔2015〕11号)文件,学校以专项巡视力度,按照“四个着力”的要求,着力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涉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上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是否存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提拔干部等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开展全方位的自我排查,自我整治。排查重点为:财务管理、考试招生、基建后勤、科研经费、招标采购、继续教育等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

三、方法步骤

“正风肃纪、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专项巡视力度,通过宣传教育、自查、督查抽查等方式方法,从3月中旬开始,7月中旬结束,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3月中下旬)

学校召开党政班子会议,学习传达第二十二次全省高校党建暨2015年度高教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正风肃纪、排查整治”专项整治工作;学校召开动员会,印发实施方案,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各学院党总支、各直属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等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温《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三十条等规定,认真开展“正风肃纪、排查整治”工作。

(二)对照自查(4月上旬至4月中旬)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对照“四个着力”要求,逐项查摆,切实找准问题,如实填报《正风肃纪、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照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4月20日前,校领导《自查表》经党委书记(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互相审核《自查表》)审核签字后交纪委存档;处级干部《自查表》将经联系(分管)校级领导审核签字的《自查表》报送纪委办公室。

省委教育工委(皖教工委〔2015〕11号)文件明确的财务管理、考试招生、基建后勤、科研经费、招标采购、继续教育等领域所涉及的部门,要对照排查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如实填报《自查表》,经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4月20日前,报送纪委办公室。

各学院党总支、机关各党总支所属直属单位也要组织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对照自查,接受教育,增强遵守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发现问题也要进行认真整改。

(三)整改落实(4月上旬至7月上旬)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早改真改。对有些问题,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加强制度建设,承接贯彻好上级相关制度和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公务接待、公务出差等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督查抽查(6月下旬至7月中旬)

学校“正风肃纪、排查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皖教工委〔2015〕11号明确的财务管理、考试招生、基建后勤、科研经费、招标采购、继续教育等重点领域,以及排查整治不力、工作中掌握的和排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督查、抽查。

 

各学院、各直属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于7月10日前向纪委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校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迎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纪工委督查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开展“正风肃纪、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重大举措,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三严三实”、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治教理校水平,形成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实现学校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的内在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必须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 做到谋划部署要知责,推动落实要尽责,出了问题要问责。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之责,敢于监督,铁面执纪,对违规违纪行为,要批评教育、依规整改、依纪查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接受监督,深入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

(三)统筹兼顾,注重实效

要统筹安排“正风肃纪、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使专项行动各个步骤、环节的工作有机衔接、相互促进。要处理好专项行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紧密结合更名建设、教学、科研等学校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结合学习贯彻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把“正风肃纪、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动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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