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风”建设活动督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10-19 点击数:

   

关于开展“三风”建设活动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学院、各直属单位:

根据《安庆师范学院关于深入开展教风学风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和学校开学初有关会议要求,学校“三风”建设活动督查组将于96日(星期四)开展督查工作,着重督查各学院、各直属单位“三风”建设活动开展情况,现将“三风”建设活动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三风”建设宣传动员、大讨论和制定实施细则等情况;

2、学校方案中各有关单位、学院承担的活动载体落实及进展情况;

3、各单位、各学院在实际工作和发展中落实“三风”建设的主要做法尤其是工作特色和创新、阶段性成效和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等。

请各单位、各学院根据学校实施方案和本单位实施细则,开展自查,并形成简要书面自查材料于97日上午12:00时前,发送到“三风”建设督查组(纪委办李娟电子政务)。

二、    督查时间

督查时间:96上午900-11:30。督查单位:文学院、人文与社会学院、政法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资源环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皖江文化中心、监察审计处。

督查时间:96日下午230-5:00。督查单位:体育学院、教育学院、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团委、学生处。后管处、后勤服务集团、保卫处、工会、新校区办公室、人事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国资处、学报编辑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医院。

三、    督查组组成及分工

学校成立“三风”建设活动督查小组,采取走访、查看有关材料等形式开展督查工作,各小组组成及分工如下:

第一小组:王先民 林冲;负责督查化学与化工学院、资源环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体育学院、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皖江文化中心、后管处、后勤服务集团、新校区办公室、保卫处、工会、监察审计处。

第二小组:戴卫义 张万茂;负责督查文学院、人文与社会学院、政法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团委、学生处。

第三小组:詹德全 卫功兵;负责督查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人事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国资处、学报编辑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医院。

请各单位安排好时间,做好准备工作。

 

                  安庆师范学院“三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二年九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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