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十个严禁”,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春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3-15 点击数:

   

各党总支,各学院、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要求,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691)要求,现就2016年寒假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六不准,提出以下“十个严禁”要求:

一、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等行为;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和消费卡等行为。

二、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亲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四、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

五、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六、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八、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九、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黄、赌、毒和封建迷信等活动。

十、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学院、各直属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开展高校师德建设“七条红线”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六条禁令”教育,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廉洁从教,立德树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带头讲纪律、守规矩。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着力营造向善向上的党风、校风

特此通知

           

          中共安庆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庆师范学院监察审计处

2016120

版权所有:安庆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 联系地址: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 邮政编码:246133 联系电话:0556-5300053